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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更新时间:15-08-17

浏览量:4038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首大学和湘西州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湘西州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业务由吉首大学负责指导。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4年8月26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以2015年8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吉首大学师范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州教体局指导下实施。原则上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州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 26日至8月28日上班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6:00。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吉首市雷公井1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网上报名:请将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发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jdsyzzrsc@163.com,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电话确认,面试前须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州教体局同意后,教师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教辅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形不成竞争的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三)考试

1、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工作实践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教学及科研、专业知识运用及个性特征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工作实践能力考察对象。工作实践能力考察主要测评教育教学等实践方面的能力。按照面试成绩占50%、工作实践能力考察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实践能力考察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应聘教辅岗位:采取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和笔试的方式进行,首先是实践操作能力测试,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实践操作能力重点测试与招聘岗位匹配的基础操作能力;笔试重点考试专业基础知识。按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 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工作实践能力考察、实践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不予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教体局和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43--8750372(罗老师、符老师)

附件1:招聘岗位表

附件2:报名表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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